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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关于设立“报春晖”专业奖学金的奖励办法
发布时间:2018-07-29  点击量:
当前,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发展,“未富先老、未备先老”等社会现实迫切需要大量老年服务人才。为鼓励青年学子立志从事养老服务事业,努力学习,特在我院管理工程系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设立“报春晖”专业奖学金。
一、奖励原则
1.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在校生,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2.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以学年为单位,根据每学年考试各科成绩为依据发放。
二、奖励细则
(一)品行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2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截止到评审奖学金时未受纪律处分。
3.诚实守信,乐于助人,道德品质优良,综合素质测评成绩、日常行为量化考核成绩良好。
(二)学业成绩
1.三等奖学金:每学年各科考试成绩(选修课、体育课除外)算数平均分在70分以上者,发放奖学金1000元。
2.二等奖学金:每学年各科考试成绩(选修课、体育课除外)算数平均分在75分以上者,发放奖学金1500元;
3.一等奖学金:每学年各科考试成绩(选修课、体育课除外)算数平均分在85分以上者,发放奖学金2000元。
三、奖励范围
管理工程系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在校学生。
四、发放时间和程序
每年9月初,由系教学秘书核算学生上一学年成绩,报系、学生处审批后在系内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由系报学院财务处发放到学生银行卡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 专业奖学金是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、品学兼优的学生,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违纪现象并受到处分者,取消处分期内获得奖学金资格。
2. 本办法与学院其他奖助学金奖励并行。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 7月 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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